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光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光旭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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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旭 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光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光旭利用担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光旭简历
张光旭,男,1965年2月生,汉族,云南宣威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分配到云南日报社,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在云南省委讲师团丽江分团任教;
1987年7月至1988年1月在云南日报文艺部工作,任编辑;
1988年1月至1993年10月在云南日报驻曲靖记者站工作,历任记者、副站长(正科级);
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在云南日报记者部工作,任编辑;
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在云南日报记者部工作,任副主任兼昆明记者站站长(副处级);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在云南日报“大众消费”特刊工作,任主编(正处级);
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在滇池晨报工作,任副总编辑(正处级);
1999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云南日报外宣部工作,任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在云南日报机动采访部及云南日报时政部工作,任主任;
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6年3月 任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